(1) 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
(2) 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他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3) 协助公安机关侦察重大案件,查处治安案件。
(4)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发现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分子。
(5) 严密各项防范措施,保卫要害部门的安全。
(6) 负责追查破坏事故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调查重大事故。
(7) 协助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8)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医院“治保会”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
(9) 配合部门监督、考核在本院的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员的工作,并配合做好帮教和内部矛盾的转化工作。
(10) 逐步建立、健全保卫治安档案和消防档案。
(11) 完成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