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是校方对学生在校学籍和学业成绩的公证文件,是求职、求学的主要依据材料之一。为了使学生了解办理成绩单的手续及有关规定,使成绩单的办理工作更及时、准确,保证其严肃性,维护我校在国内外的声誉,杜绝涂改、伪造成绩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办理成绩单的暂行办法: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双证生)成绩单的制作(新版),一般在每年四月份或十月份预答辩前由学生所在院系成绩管理人员对毕业生的成绩统一进行审核,对符合毕业生成绩要求者打印:1.中文成绩单五份(其中先打印两份用于学位申请书及学生找工作使用;在毕业名单确定,学生学籍转为毕业之后,再打印三份,分别用于学生人事档案、学校档案馆及学生本人留存);2.英文成绩单两份(在毕业名单确定,学生学籍转为毕业之后,打印两份分别留存学校档案馆及学生本人)。成绩单应加盖制表人印章,在规定时间内集中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复核后加盖学校研究生成绩证明专用章。
应届毕业生(单证生)成绩单制作同样按照此操作流程,但仅打印中文成绩单四份,英文成绩单两份,其中免费为每位单证生提供中英文成绩单一套(因单证生无需办理就业)。
二、凡以学历生身份来我校的交流生、进修生等人员所修我校课程的成绩单均由所在院系成绩管理人员审核打印签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确认加盖学校规定的印章。学校一般为这类学生免费提供中英文成绩单一套。
三、为了保证我校研究生成绩单的严肃性和唯一性,邯郸校区在2003年9月之前入学的学生到学校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办理成绩单证明;枫林校区在2005年9月之前入学的学生到枫林校区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办理成绩单证明。
四、邯郸校区在2003年9月之后、枫林校区在2005年9月之后入学的学生,或目前在读研究生因出国等事宜需出具成绩单者,由学生到相关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单后,凭缴费通知联在院系审核打印成绩单并加盖制作人印章,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复核加盖学校成绩证明专用章。
五、研究生课程班、短期进修人员和旁听人员的成绩单按学校有关要求暂时沿用旧版成绩单。
六、其他事宜。
1. 研究生院培养办成绩单受理时间:每学期从第二周开始至放假前二周内。
每周一、三上午8:30-11:15,下午1:45-4:30办理。
一般需在一周后领取成绩单。对应届毕业生的成绩单采取集中审核办理,受理时间可酌情放宽。
2. 成绩单收费标准。
研究生成绩单制作除上述规定免费为学生提供的份数外,如学生另有出国、求职等需求,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由财务处统一收取。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后,不再提供成绩单复印服务。需要加封信封的学生自备规范的航空信封,在研究生院培养办129室当场封口,免费加盖封口章。
3. 研究生院培养办是出具研究生成绩单的主管部门,未经研究生院授权,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研究生出具成绩单。凡未经院系、研究生院审核、未加盖复旦大学成绩证明专用章或涂改、伪造的成绩单,研究生院一概不予承认。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3月起生效。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在研究生院。
原文见:http://www.gs.fudan.edu.cn/s/20/t/24/59/d8/info230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