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关于在研究生中评选2012~2013学年复旦大学优秀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21日 点击数量:9953次

关于在研究生中评选2012~2013学年复旦大学优秀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示范群体建设,促进青年成长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深入培养并挖掘学生先进典型,展现复旦大学学生昂扬向上、积极进取、创新思辨、笃志践行的精神风貌,研究生团工委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即日起在研究生中开展复旦大学“优秀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优秀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优秀集体标兵

拟评选优秀集体标兵4个,评选范围包括班集体、学生社团、生活园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勤工助学组织等,院系研究生团学联不得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评单位为组建一年以上的研究生集体(原则上由同一个辅导员或指导教师指导)。

2、集体成员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3、集体氛围团结融洽,凝聚力强;

4、班级应学风严谨踏实,学业成绩与科研成果突出;

5、积极组织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

6、集体组建以来无学生违纪处分纪录;

7、除班集体之外的各类学生组织,须有清晰的组织构架、明确的规章制度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二)优秀学生标兵

拟评选优秀学生标兵20人,以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如下:

1、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热爱学术,刻苦钻研,学业与科研方面表现突出;在本次奖学金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学金,在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方面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二等奖;

3、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学生社团等方面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4、热爱运动,健康状况良好。

(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拟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4人,以表彰乐于奉献、热忱参与学生工作,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如下:

1、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观,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对青年工作有热情有认知;

2、在2012~2013学年担任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工作成绩突出;

3、在本次奖学金评选中获得奖学金,不低于二等;

4、热爱运动,健康状况良好。

(四)优秀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参评的集体可以是班集体、学生社团、生活园区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等,但不得以研究生团学联为单位申报,参评班级应设置团支部。

参评的个人须在本次奖学金评选中获得奖项。博士生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不对奖学金作硬性要求。

2、其它参评条件参照标兵级评选要求。

二、评选方式

院系负责接受申报和推荐,由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牵头,成立评优推荐小组,征求党政领导班子意见。将有关评优条件在本院系研究生内进行宣传,在集体和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初审,提出推荐名单。校研究生团工委亦可提出推荐名单。

研究生团工委在党委研工部与校团委指导下进行复审和终审,并向校团委提出建议名单,由校团委统一公示。

三、申报流程

1、10月24日(周四)中午12:00前,院系提交优秀集体(含标兵)申报表(附件二):

1)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8号楼)306室;

2)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fd_jiceng@163.com,邮件标题为“XX院系优秀集体(含标兵)申报材料”。

2、10月24日(周四)中午12:00前,院系根据分配的名额,提交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附件三:三表合一):

1)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生院(8号楼)306室;

2)电子版表格发送至fd_jiceng@163.com,邮件标题为“XX院系评优申报材料二”。

3、10月24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院系申报汇总表发送至fd_jiceng@163.com(附件4),邮件标题为“XX院系申报汇总表”,不需交纸质版。

4、枫林校区各单位纸质版材料可报送至西苑18号楼110室陈苏华老师处。

四、评优流程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答辩

10月下旬,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团工委在复审的基础上,举行优秀学生标兵答辩,确定建议名单。之后优秀学生标兵结果将反馈给相应院系。未入选优秀学生标兵的候选人可授予优秀学生,但占用院系优秀学生名额。

(二)优秀干部标兵、优秀干部评选

10月下旬,根据各院系申报的参加优秀干部(标兵)评选的同学,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团工委复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确定建议名单。

(三)优秀集体标兵、优秀集体评选、答辩

根据各院系申报上的参加优秀集体(标兵)评选的学生集体,在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团工委在复审的基础上,将举行统一答辩,根据答辩成绩确定建议名单。

(四)优秀学生评选

由各院系按照分配名额,在公正、公平原则指导下,根据参评条件自行择优选拔,11月中旬,确定优秀学生名单(含未入选优秀学生标兵),并通知各优秀学生自行填报网上信息。

(五)发放网上注册密码

11月中下旬,研究生团工委将统一下发所有登录名与密码,申报时登录“复旦青年网”主页,进入右下服务链接中的十月评优板块,填写申报材料。请注意“申报单位”栏应选择“研究生院”。

(六)各类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完成整个十月评优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熙  13651783285;刘晓 1381621927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团工委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