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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2日 点击数量:5110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领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启动2010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AB)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带头人计划(A)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杰出科技人才,申请者须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一般已具有三年以上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学科带头人计划(B)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科技领军人才,申请者所在企业须在200711目前注册成立。企业应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应在500

()以上。

三、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管理办法》。申请者须具有上海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且年龄未满50周岁(196011以后出生)。申请者须于200711进入所在企业工作,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所在企业工作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四、2010年度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重点支持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研发团队中的杰出科技人才;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重点支持国家、部委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杰出科技人才;大力培养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杰出科技人才。

五、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请。

    六、为了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0年度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请有意申报者从即日起到915(周三)下午1700前可将申报材料(word版)交科教部,院内遴选通过后可正式上网提交,提交截止时间为920

七、按照学科带头人计划的进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学科带头人计划(AB)见面会初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科教部审核。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0412012331。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3个月/年。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十、网上填报时间为2009942009920。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因限项申报,请有意申报者先致电科教部口头报名,同时务必在915日前将“.doc”格式的申报表交科教部组织遴选,通过院内遴选后再进行网上正式提交、打印)

网上填报备注:

1) 登陆"上海科技"(www.stcsn1.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 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科教部

                                                      2009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