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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0年上海市自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11日 点击数量:4984次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自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动本市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工作。

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为了做好2010年度上海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有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理论依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明晰,经费预算合理客观。

2、申请人的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的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及在站博士后,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申报本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每一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担,项目责任人只能由一位。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

12010年上海市自然基金为限项申报,从即日起基金申请人可到“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可先下载.doc格式的方案,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申请人务必于925(周五)1700之前将.doc格式的可行性方案交科教部,以便院内遴选,择优申报。请基金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递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院内遴选后通过遴选的基金申请人可到科委网站上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通过科教部门审核后在线打印,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于107前交科教部,由科教部统一报送。

科教部

200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