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上海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青年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同时包括部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技术、临床药事管理、卫生科研与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软课题研究。
应用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具有较重要科学价值,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项目;本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关键技术与转化医学研究;消化、吸收和开发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临床医技水平和疾病防治能力的研究等。
二、资助形式和资助强度
市卫生局局级科研课题资助形式分A类重点项目(以转化医学为重点)、B类面上项目和C类培育项目三种。资助强度:A类重点项目10万元/项、B类面上项目3万元/项、C类培育项目0.5万元/项。
青年科研课题资助形式分A类面上项目和B类培育项目两种,资助强度:A类面上项目2万元/项、B类培育项目0.5万元/项。
不设立项不资助形式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青年科研课题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局级科研课题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转化医学为重点的A类重点项目鼓励多学科联合。
(二)课题形式审查要求:目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此次不得申报;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局局级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得申报。
(三)由于申报名额有限,本次申报优先考虑以往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含)课题支持的医生;原则上在本院工作不满一年的医生不建议申报(医院引进人才除外)。
(四)申报课题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A类重点项目中转化医学研究、疾病早期干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研究者优先。
(五)由于名额所限,医院将择优申报。
局级科研课题:市级专科医院限报4项(含重点项目1项);
青年科研课题:每大学医学院、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区县卫生局限报4项。
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五)研究课题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经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提出辩护意见。
(六)申请者请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课题研究经费,必须说明来源,并经申报者签字、单位审核确认盖章。
四、申报材料及遴选
请拟申请的专家于6月24日上午9点前将申请书书面版及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及申报信息电子版交至科教部,以便遴选。逾期作放弃处理。
如通过院内遴选,报送的申报书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单位和所属学科,由科教部集中统一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琴、曹志刚
电话:8507、65973
附件1、局级科研课题申请书
附件2、青年科研课题申请书
附件3、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