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海市教委通知,2011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一、东方学者讲座教授 申请条件及待遇: 1. 国外高水平大学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人员,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 从事自然科学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及传统医学的,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 3. 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 保证每年能在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左右,如有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5. 给予东方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每月1.5万元以及每年一次往返的国际差旅费。聘任高校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配套。 6. 被批准并聘任到岗的特别优秀的东方学者讲座教授人员,如符合特聘教授的其他条件,本人愿意每年工作9个月以上,可转特聘教授(东方学者),转聘后,一般聘期不少于3年。 二、特聘教授(东方学者) 申请条件及待遇 1. 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 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 国内应聘者(在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有管理办公室认定的特殊学科专业除外),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 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 申请特聘教授须保证三年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6. 市教委给予特聘教授岗位资助经费每人40-60万元外,学校给予配套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领域的配套经费一般为70-100万元。 申报程序 1. 如有合适人选请于6月18日前报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