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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1日 点击数量:5055次

各位专家:

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校内推荐工作于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名额

1.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2.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3.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111后出生者)。

二、申报领域

科技处受理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按以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申报经费额度:1-18领域为50万元,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领域为20万元。

三、推荐事项

1. 各单位根据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可在申报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通过院内遴选后将参加复旦校内遴选

2. 推荐人员请完成《推荐人员教学与科研情况简介》一份,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近五年主要学术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及奖励等)拟开展工作。完成该简介时请突出重点,内容简明扼要,2000字以内(无模板)

本次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类20项。科技处将于7月初邀请校内评审专家对全部推荐人员进行通讯评审,从推荐者中择优遴选正式申报人员,确定后会及时通知申请者填报申请书,并于912日前上报教育部。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好本单位《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收集好本单位《推荐人员教学与科研情况简介》后于627(周一)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科教部曹志刚处,逾期做放弃处理,科教部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

4. 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对“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理医科)学校给与20万元经费支持(获得过复旦大学各类人才资助的如引进人才、世纪之星等经费将从总经费20万中予以扣除)。要求各附属医院对本单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医科)的支持经费的其它部分(30万元)务必予以配套,不配套者将影响下年度申报。

该计划与上海市曙光计划均为人才计划,且申报要求基本一致,申报名额均较少,为了公平公正,让更多老师有申报机会,学校规定同一年同一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计划申报。(即本次申报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的人员不能再申报本年度的曙光计划

四、联系方式:

人:曹志刚 陆琴

联系电话:8507,65973,6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