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卫生系统各级管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学历层次、扩充广大医务人员法律知识,培养适应法制化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市卫生局与交大法学院决定2011年联合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课程班。相关招生政策等详见附件: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请有意向报考人员填写《2011年上海市卫生系统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
201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