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影像医学专项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1年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影像医学专项启动基金(以下简称“影像医学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开始,为了做好2011年度影像医学专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者必须遵循“公开招标,自由申请,择优支持,定期检查,按时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 2. 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影像医学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由所在科室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递交科教部。 3. 由科教部协同影像医学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医院审核批准后立项,每年立项不超过3项。 4. 鼓励与影像医学相关的医院临床和医技人员申请。 5. 课题资助强度为2万元,按年度进展情况分期拨款。完成年限为2年。 管理办法: 1. 每年底书面报告课题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按项目进展分年度拨款。 2. 资助者研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报科教部验收归档。 3. 研究者做出阶段性成果,如经费不足或延伸研究内容,可追加经费。 4. 如资助者未按计划合同完成研究工作,又无正当理由,医院将终止研究课题,收回经费。 5. 课题未完成者,将不再资助新课题。 受理时间、受理方式 申请书即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24日,要求电子文档发送到OA科教部张琦华,并递交相同内容的纸质版2份(需填科室意见并由科室负责人签章)交科教部。 受理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2号楼5楼科教部 联系人:张琦华 联系电话:64175590-8506 院内短号65051 附:影像医学专项启动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 教 部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