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大力加强引进境外智力,推动复旦大学国际课程的开设,复旦外事处拟于近期会同各院系所及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制定2013春季学期(2013年2月17日-2013年8月31日,包括有学分的2013年暑期课程)的“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计划。
请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拟定本科室于2013春季学期(2013年2月17日-2013年8月31日)拟聘请海外优秀学者来校用英文讲授研究生或本科生课程的计划,申报学校2013春季学期的“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单位授课学者项目每学年不得超过4个,学年度名额从2012年9月算起,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本学期完成“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的单位要从4个名额中扣除。如:某学院本学期完成项目2个,下学期只能再报2个。
请各科室仔细阅读“附件一: 关于‘海外优秀学者授课’实施办法2013”,了解项目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特别要提醒的是:授课项目明确要求每周授课为4-8个课时;项目批准后,具体资助金额要根据专家实际到校工作情况安排,因为专家到校之前一周,院系须和外事处联系具体的资助安排;专家到校后,院系须提供相应文件,带领授课专家本人到外事处安排具体领款事宜。专家完成工作离校时还没有办理领款手续,项目视为作废,不再处理相关资助事宜。
各单位按“附件一”的要求填写“附件二: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申请表”,并于2013年1月7日之前,填好表格,提供相应推荐信,经研究生院(研究生课程)或教务处(本科生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送到国际事务部,逾期视为放弃;附件三、四此次不需填写,但请保留,等项目获批实施时按附件一要求填写。
另外,为便于各科室提前制定聘请计划,各科室同时也可以预报2013年秋季学期的授课项目,申报名额将计入2013-2014学年度计划。申报流程和上述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