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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2日 点击数量:6312次

一、培训项目: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
1、学历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3年)
2、考试机构
考试是由上海市社会劳动保障局组织进行。
3、课程:(500学时)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课程
(1)异常心理学 (2)心理测量和常用量表的应用 (3)性心理学(4)团体心理咨询 (5)人格心理学 (6)职业心理咨询与指导 (7)心理咨询的理论和实践(实习和案例分析) (8)心理治疗 (9)危机干预 (10)法律与伦理
4、培训教材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培训教程》。此教程根据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布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编撰。
二、培训时间:
双休日或者工作日
三、培训地点
知音本部和各分教校
四、培训师资
由著名心理学教授、心理咨询专家、著名精神病学教授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专家亲临执教辅导.
五、获得证书
考试通过,获得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上海市精神文明办颁发的《精神文明高级心理研修班》结业证书和知音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
六、培训收费标准
学费8000元,代办费1150元(考试鉴定费、资料费和书费)总计9150元。
七、其他
1、凡考试通过者,医院将给予学费50%的补贴。
2、补贴对象:2012年度获院级以上荣誉的本院在职职工及在医院从事相关工作岗位人员。
3、凡享受医院补贴的人员,须在医院为患者、家属及本院职工提供相关心理咨询服务。
4、有意者请于2013年3月1日(周五)12:00前向工会报名。
5、补贴名额限10名,报名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