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须知: 市卫生局年度验证每年12月份进行:市卫生局合格验证(五年)每年7-8月份进行:验证费由医院支付。 医务部每年(12月中旬前)登记医院各科中级以上医技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Ⅰ类10学分;Ⅱ类20学分。 填写要求: 1) 本年度Ⅰ类学分填写在由本人保管的上海市人事局继续教育证书〔蓝本〕。(Ⅱ类学分不必填写)。 2) Ⅱ类学分由科登分员统计并汇总肿瘤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本〔白本或粉红〕首页。 3) 援藏、援疆、支持云南、出国进修满半年,由人事科出证明,(本年度Ⅰ.Ⅱ类学分满分)。 4) 上海市人事局继续教育证书〔蓝本〕、肿瘤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本〔白本或粉红〕、Ⅰ.Ⅱ类学分原件由各科登分员统一交医务部。截止日期2010.12.27 医务部 20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