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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安排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6日 点击数量:6826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医院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有序推进。
    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孙斌同志担任组长,李龙根副院长和李端树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决策,重大问题的研究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徐良担任联络员。
    治理范围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以及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但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立项、在建和竣工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一是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审定,上马项目;二是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未经审批或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三是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四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管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五是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不按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存在安全漏洞;六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七是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八是领导干部是否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专项治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要求,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采取部门自查、单位检查、接受上级组织的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专项治理工作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底结束,重点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抽查和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每阶段均列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