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职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6〕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现将我院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遵守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
(三)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6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五)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一次性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其中第(一)项材料由医院在线申报后打印,符合直接落户的申请人,只需准备第(二)至(五)项申请材料,其余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第(二)至(十一)项材料:
(一)《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提交材料后由医院在线申报后打印,个人无需准备);
(二)《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登陆上海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网并进入下载中心下载https://www.firstjob.shec.edu.cn);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本科须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八)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十)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人员于2026年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10号楼505室人力资源部,博士毕业生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26年12月24日。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2026年5月22日
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受理工作的通知.docx